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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
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
 
   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

 
 

GB13223-1996

代替GB13223-91

 
    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七条的规定,制定本标准。
      原《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23-91)是1992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较新标准 ,因此,本标准考虑到了与GB13223-91的衔接:本标准划分的Ⅰ、Ⅱ两个时段各包括的火电厂分别与GB13223-91中的“现有火电厂”和“新扩改火电厂”相一致,技术内容也基本一致。本标准修订的重点是制定Ⅲ时段的各类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。
       本标准根据我国大气二氧化硫及酸雨污染日趋加剧、火电厂是排放二氧化硫的重点行业的特 点,对位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,1997年1月1日起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新 、扩、改建火电厂(本标准将其划分为第Ⅲ时段)实行二氧化硫的全厂排放总量与各烟囱排 放浓度双重控制,其他地区的实行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。同时,对这一时段火电厂烟尘 排放标准的制定考虑到推动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的应用。另外,根据近几年我国已开始引 进锅炉低氮燃烧技术,为促进该技术推广发展,及早控制火电行业氮氧化物的排放, 本标准 首次规定了排放氮氧化物的标准限值。
     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,代替GB13223-91《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。  
     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,GB13223-91《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即行废行。
    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。
    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。
 
1.   范围
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火电厂最高允许二氧化硫排放量、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,规定了第 Ⅲ时段火电厂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。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在65t/h以上除层燃炉和抛煤机炉以外的火电厂锅炉与单台出力在65t /h及以下的煤粉发电锅炉的火电厂的排放管理,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、设计、竣工验 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。
2.   引用标准    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GB/T16157-1996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》。
3.   定义
   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:
3.1   标态
指烟气在温度在273K,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。本标准中所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指干烟气标态时的数值。
4   技术内容
4.1   年限划分
本标准将火电厂按年限划分为以下三个时段:
Ⅰ时段-1992年8月1日之前建成投产或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查批准的新、扩、改建火电厂;
Ⅱ时段-1992年8月1日起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查批准的新、扩、改 建火电厂,包括1992年8月1日之前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查批准、初步设计待审查批准的新 、扩、改建火电厂;
Ⅲ时段-1997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待审查批准的新、扩、改建火电厂。
4.2   烟尘排放标准 
4.2.1   火电厂锅炉最高允许烟尘排放浓度是以除尘器出口过量空气系数a为1.7(第Ⅰ、Ⅱ时 段)或1.4(第Ⅲ时段)时的固态排渣煤粉炉为基础而定。
4.2.2   第Ⅰ时段的火电厂锅炉最高允许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按表1规定执行。

表1   第Ⅰ时段的火电厂锅炉最高允许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 mg/m3

燃料收到基灰分Aar,%

烟气林
格曼黑

(级)

Aar≤10

10<Aar≤20

20<Aar ≤25

25<Aar≤30

30<Aar ≤35

35<Aar≤40

Aar>40

电除尘器(1)

200

300

500

600

700

800

1000

1

其它除尘器(2)

800

1200

1700

2100

2400

2800

3300

1


注: (1)也适用于袋式除尘器
(2)其它除尘器包括文丘里、斜棒栅、泡沫、水膜、多管、大旋风等除尘器
4.2.3 第Ⅱ时段的火电厂锅炉最高允许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按表2规定执行。

表2 第Ⅱ时段的火电厂锅炉最高允许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 mg/m3

分类

燃料收到基灰分Aar,%

烟气林
格曼黑

(级)

Aar≤10

10<Aar≤20

20<Aar ≤25

25<Aar≤30

300<Aar ≤35

35<Aar≤40

Aar>40

670t/h
及以上、或在
县及县以上城
镇规划区内的
火电厂锅炉

150

200

300

350

400

450

600

1

670t/h
以下且在县规
划区以外地区
的火电厂锅炉

500

700

1000

1300

1500

1700

2000

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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